安陆市中小学生仪容仪表规范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规范学生仪容仪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穿着心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中小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安陆市中小学生仪容仪表的规范要求。
一、学生仪表的基本要求:整洁、朴素、大方、得体、合体和合时、符合中小学生身份。
二、学生仪表的具体要求:
(一)仪表规范
1、在校园内必须穿全套衣服。
2、衣服必须整洁,不得在衣服上写字及画各种图案。拉锁损坏须及时修理。不准在走廊内敞怀,不系拉锁。
3、不得将衣服或衣物绑系于腰间;穿着衣服时,内衣不得长出外服底襟。
4、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佩戴耳环、耳钉、戒指、项链、项坠金属铭牌、手链、护身符等各种饰物,不化浓妆、不涂抹口红唇膏,不留长指甲、不画指甲。
5、不穿拖鞋进校园,夏季不裸足。
(二)学生发型
学生应留标准的学生发型,应该看上去自然、简便、合理,要反映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1、男生发型
男生不准留长发、怪发,要求:前额发下压不超过眼眉毛;两侧鬓角不超过下耳廓,后部头发不得长过衣服衣领,两边的头发不准长于上耳廓;不得剃光头。不得烫发,染发(染黑除外)不得用定型用品定型头发。
2、女生发型
女生不准散发或束奇装怪发,不染发(染黑除外)、不烫发,要求:不披发,前额头发不遮眼,可梳成短发,也可以梳成扎束式马尾;不得留长刘海或斜剪式刘海。发夹要合理,不得使用颜色过于鲜艳及配有掉坠式的大发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