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涢东学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考核推荐方案
(2022.06.24首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讨论全票通过)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文件精神和湖北省职改办关于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教师的原则。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教师职业地位,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的原则。学校制定统一的职称评审制度和考评项目,按同一标准对教师进行考评,统一管理。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学校职称评审以信息公开、过程透明、民主参与为导向,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4、坚持师德为先、业绩为重的原则。学校职称评审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注重教师个人师德修养与教学业绩,激励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领导小组
组 长:杨小贺
副组长:李亚洲 彭明文 陈 燕
成 员:杨文强 何幼玲 田志华 邱耀武 刘万里 严华华
四、推荐程序
1、传达精神、公布指标。学校及时传达省、市关于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公布教育局分配给学校的各级职称指标。
2、个人申报,递交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到学校人事部门登记、申报,并按上级要求递交各类材料,供学校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审核。
3、资格审查,考核评分。学校成立职称评定考核专班(学术委员会,由已获得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组成),对教师个人申报材料按当年湖北省职称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侧重于基本硬性指标的审查(如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水平能力测试、计算机水平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教师解释原因后作退档处理,合格的按职评考评项目进行考核、评分。
4、评分公示,接受监督。对参与职称评审的教师综合考核后的评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间,设立受理意见反馈的电话、QQ或电子邮箱,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5、择优推荐,填报材料。评分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根据指标数和老师综合得分情况择优推荐到教育局,并按上级要求组织教师进行网络填报和纸质材料填报。
6、签署意见,档案封装。所有材料填报完毕后,学校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并将参评教师所有的职评材料进行档案封装,递交市教育局参加评审。待评审工作结束后,再通知相关教师领回参评档案资料。
五、几点说明
1、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必须在人事部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一次性送齐个人材料,逾期者视作弃权。过期补交的材料不作为评分依据。
2、近两年内不在岗的教师取消参评资格。近两年因病请假累计一个学期、因事请假累计达两个月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借调到我校工作的教师工作满两年方可参评。
3、凡学校资格审查合格,而在上级评审中落选的教师,必须向学校签订承诺书,此后两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定。
4、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等,受到安陆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5、在资格审查中,如积分相同,按以下情况优先:年龄大优先(同岁即年龄相同)、任现职年限长者优先、教学一线教师优先、班主任优先、教科研成果分高者优先、表彰分高者优先。如积分还相同,由学校职称领导小组表决。
6、此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其解释权在学校职称评定领导小组。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职称评定的相关方案,此方案自动失效。
附件1:涢东学校教师职称评定考评项目及计分办法
附件2:涢东学校第一届职称评定考核专班
安陆市涢东学校
2022年6月24日
涢东学校教师职称评定考评项目及计分办法
一、资质资历(权重36%)
1、学历:本科以上学历计12分,本科学历计10分,专科学历计8分,专科以下学历计5分。
2、教龄:每年1.2分,不足一年者按每月0.1分计。从参加教育工作算到资格审查当月为止。凡调出教育行业、因病因事请假、脱产进修学习满半年以上的,从第七个月按每月0.1分从教龄分中扣除。
3、任职年限:按每年1.2分计,不足一年者按每月0.1分计,从发证时间计算到资格审查当月。
二、能力业绩(权重36%)
1、教学实绩:根据所申报的学科在近两个学年度市组织的期末统考或小考、中考所获全年级综合排名情况计分,15分封顶。依两部教务处考核为准(两部考核标准统一)。
(1)非毕业班教师,教学业绩以两学年度(四个学期)中任教学科成绩最优的一次计分。第一名计15分,每降一个名次递减0.5分。
(2)毕业班教师(九.六年级教师)教学业绩评分办法:若该年度毕业班教学成绩完成了学校拟定的毕业班教学目标,连续两个学年度在毕业班任教的教师,教学业绩以满分计算;仅一年在毕业班任教的教师,当年教学业绩以满分计算,另一年以其所任教的两个学期中学科成绩最优的一次计分,最终得分取二者平均分。若相应年度毕业班的成绩没有完成学校拟定的毕业班教学目标,毕业班教师教学成绩按上述非毕业班教师办法评定。
2、工作能力:近三个学年度,担任学校班主任、中层及以上干部,每满1年计1分;担任学校教研组长、年级辅导员,每满1年计0.5分。
三、考核评优(权重14%)
1、年度考核:近三年年度考核,一次称职加1分,一次优秀加2分,基本称职不加分,不称职扣1分,三年累计计入总分。
2、评优评先:
(1)认定类别及授奖单位:①类别:梯级荣誉、模范(优秀)团干(团员)、模范(优秀)党员、模范(先进、优秀、骨干)教师、模范(先进、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十大优秀教师、十大优秀校长(名校长)、十大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各级劳模等。②授奖单位:工会、人事、团组织、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二级单位)、学校。
(2)计分办法:以上评优评先只计由学校推荐上报的获奖个人,不计集体获奖。只按授奖单位级别计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国家级10分/次,省级8分/次,地级6分/次,市级4分/次,校级1分/次,15分封顶。
评优评先应在任现职期内,单个获奖同时获多个级别或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只计一项分。
四、科研成果(权重14%)
1、范围认定
教师的教科研成果指课题研究、优质课(优课)、说课、论文、教学设计(教案/案例)、课件、微课、辅导及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作品等获奖或发表。所有科研成果应在任现职期内。
2、级别认定
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公章为准,如国家教育部(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中央教科所、中央电教馆等)、省教育厅(含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省教科院、省考试院、省电教馆或信息中心等)、孝感市教育局(含孝感市教科院、电教馆等)、安陆市教育局(含教研室、装备站等)。在各级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学会、湖北教育学会、孝感教学研究会)下的专业委员会获奖的降低一个级别对待。学校评选的成果或在校刊上发表的文章认定为校级。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教育学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以外的民间组织、报刊等颁发的获奖证书,不予认定。
3、计分办法
(1)荣获国家、省、市、县、校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颁发的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分别计6、5、4、3、1分;二等奖分别计5、4、3、2、0.5分;三等奖(含优秀奖)分别计4、3、2、1、0.5分。其中,现场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分数翻倍计分,所有奖励均可以累计计分,50分封顶,但同一个内容多次获不同级别奖,只取级别最高的一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2)在国家、省、市、县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有关教育教学工作文章,分别计4、3、2、1分。可以累计计分,30分封顶。但同一篇文章(专著)在不同级别刊物发表的,只取级别最高的一项计分。发表的文章(专著),必须是教育行政、教科研部门组织征集的,或者是公开发行的刊物(有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出版许可证,以在中国期刊网和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网上查询为准)刊登。
(3)独立承担(主持)国家、省、市、县级立项课题研究有结题证书的,分别计5、4、3、2分,集体承担(个人参与)课题研究有结题证书的,分别计4、3、2、1分。此项10分封顶。
(4)在教育行政、教科研主管部门或党政业务主管部门(官方)主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国家、省、市级辅导(指导)奖的(证书有署名)分别计3、2、1分,可累计计分,10分封顶。但同一次(项)活动多次获不同级别奖(署名)的,只取级别最高的一项计分。
涢东学校第一届职称评定考核专班
李亚洲 田志华 易艳华 郭 群 张余森
张天朝 皮程程 邱耀武 王庆勇
安陆市涢东学校
2022年9月28日